厂 家: | 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剂 型: | 原药 |
成 分: | 90%敌百虫原药 |
规 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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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,杀虫谱较广。
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物(或范围) 防治对象 制剂用药量 使用方法
白菜 菜青虫 71-89克/亩 喷雾
白菜 地下害虫 56-111克/亩 毒饵
茶树 尺蠖 1000-2000倍液 喷雾
茶树 刺蛾 1000-2000倍液 喷雾
大豆 造桥虫 133克/亩 喷雾
柑橘树 卷叶蛾 1200-1500倍液 喷雾
林木 松毛虫 1000-1500倍液 喷雾
青菜 菜青虫 71-89克/亩 喷雾
青菜 地下害虫 56-111克/亩 毒饵
水稻 螟虫 111-133克/亩 喷雾、泼浇或毒土
小麦 黏虫 133克/亩 喷雾
烟草 烟青虫 1000倍液 喷雾
1.安全间隔期及每季作物施药次数:白菜、青菜14天,2次;小麦21天,2次;水稻15天,3次;大豆14天,2次;烟草3天,2次。
2.蚜虫等刺吸式口器害虫在低龄若虫期施药效果好,用本药剂用量每亩兑水50公斤左右,均匀喷雾。
3.螟虫、尺蠖等害虫在低龄幼虫期施药。
4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,请勿施药。
注意事项:
1.此药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2.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,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。
3.在蚕桑地区和鸟类保护区不得使用,开花植物花期不得使用。
4.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冲洗和适当洗涤剂清洗,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、湖泊、池塘和小溪内洗涤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急救:中毒者出现全身不适,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误服后携带此标签将病人迅速送医院,医生应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方法治疗。解毒剂阿托品、解磷定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